SORTIRAPARIS 礼品卡销售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GTCS)

出版商 Communiqué Sponsorisé · 更新于 2024年11月15日下午03:29

最后更新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第一条:礼品卡的用途
由 MTV NGUYEN HUHUAN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发行方")发行的 SORTIRAPARIS 或 SORTIR2PARIS 礼品卡允许持卡人购买与 SORTIRAPARIS 或 SORTIR2PARIS 合作的产品或服务。MTV NGUYEN HU HUAN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发卡公司")的 MTV NGUYEN HU HUAN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发卡公司")卡可用于购买与 SORTIRAPARIS 或 SORTIR2PARIS 合作的产品或服务。


第 2 条:使用期限礼品卡的有效期为自购买之日起一(1)年。过期后,礼品卡不得再使用,如不使用将不予退款、换卡或延长有效期。


第 3 条:使用条款本卡为多次使用凭证。其使用仅限于 SORTIRAPARIS、SORTIR2PARIS 或其经销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第 4 条:不退不换

  1. 自购买之日起 14 天内,消费者有权取消购买,除非代金券已在此期间使用或激活。在此期间,消费者可以取消购买,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并获得全额退款。超过此期限,礼品卡将无法退款或兑换。
  2. 如果礼品卡丢失、被盗或损坏,则无法更换礼品卡或收回余额。


第 5 条:分销程序发行人可委托欧洲和亚洲的合作分销商分销礼品卡。但是,分销商不承担与礼品卡相关的客户服务义务和其他合同承诺,这些责任完全由发行人承担。

由于 SORTIRAPARIS 和 SORTIR2PARIS 已被翻译成欧洲和亚洲语言,礼品卡可以在欧洲和亚洲销售。多用途礼券还可用于在巴黎和法国以外的地区开展活动、提供数字服务或产品。

分销商承诺根据现行法规,履行对最终用户的数据保护和透明度义务。

第 6 条:责任

  1. 任何与礼品卡使用相关的索赔或争议必须直接向 MTV NGUYEN HUHUAN 有限公司提出,由其全权负责。
  2. 责任限制:对于礼品卡的不当使用或不符合本条款的使用所造成的后果,发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经证实发行方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


第 7 条:增值税和税务合规性,多次使用优惠券根据欧盟第 2016/1065 号指令和欧洲税收法规,礼品卡被视为 "使用优惠券",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该卡用于在欧洲或亚洲购买产品和服务,在使用代金券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将适用当地增值税。


第 8 条:适用法律和主管司法管辖区由于发行人注册办事处的所在地,本合同受越南法律管辖。本 GTC 的所有条款均根据欧洲现行法律起草。

如果发生无法友好解决的争端,越南法院将拥有管辖权。



法律信息

礼品卡发行商: MTV NGUYEN HUHUAN Company Limited

地址:Tang 3, Toa Nha Ha Thanh Plaza, 102 Thai Thinh, Phuong Trung Liet, Quan Dong Da, Thanh Pho Ha Noi, Vietnam

电话:+84812741906

公司保留委托其在欧洲和亚洲选择的任何经销商分销该礼品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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